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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逐步提升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2-30

文章作者:张凤云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业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张凤云) 十六大以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监管能力逐步提升,安全水平持续向好。2011年全国主要城市蔬菜、畜禽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分别达97.4%99.6%96.8%,比十年前提高了30多个百分点。

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政策措施部署有力。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农业部配套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技术规范,各地也结合实际陆续出台了相关地方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步入依法监管的新阶段。十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部署。十六大以来,连续8个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提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均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大任务进行部署。农业部连续3年将“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目标之一。

整治打假成效明显,有效遏制突出问题。近年来,农业部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一些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2001年以来,农业部牵头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农资打假和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完善。2002~2011年,全国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41.5万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亿元。

农业标准化扎实推进,“三品一标”快速发展。截至2011年底,农业部共制定发布农业国家、行业标准4800项。我国农兽药残留限量达2800多个,检测方法900多项。十年来,我国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形成了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简称“三品一标”)为基本类型的格局,“三品一标”总量规模稳步增长,质量安全稳定可靠,品牌影响不断增强,功能作用日益明显。

检验检测不断深化,监测能力显著增强。从2001年起,我国逐步建立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行业普查和监督抽查制度,启动实施了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兽药残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和水产品药残等监控计划。目前,例行监测范围已扩大到全国150个大中城市、91种农产品、87项参数,基本覆盖主要城市、主要农产品产区及大宗农产品。

风险评估全面启动,应急处置有效开展。为有效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农业部制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问题,分门别类建立了相应的应急处置机制。2011年,农业部聘请16个相关领域专家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集中专家优势开展应急事件的应对和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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